婚姻登記查詢是從婚姻登記系統中查詢個人或他人的婚姻狀況。如有異常,可能是系統錯誤,也可能是對方重婚或註冊信息不合法。有時候在不同的登記地會有重復的結婚信息。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存。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