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代位權(保險追償權)只能在賠償範圍內追償,不包括公估費用。
追索權是指保險公司向第三方(包括責任方、保證人等)索賠的權利。)因保險事故向被保險人簽發保險賠償金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