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則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是通用的,壹般的;
(2)穩定程度比較高,不會因個人和社會條件而改變;
(3)法律原則沒有具體的權利義務,也沒有確定的法律後果,只有壹些抽象的、壹般的公理;
(4)法律原則覆蓋面廣,適用性廣,可以適用於許多法律領域,在具體的法律操作中具有指導作用,往往成為“法官在審理案件中遇到困難時的救生圈”;
(5)法律原則的邏輯形式主要體現在:結構比較簡單明了,壹般不設定具體的權利義務,命題的陳述都是陳述性命題,主要體現在序言、總論、修正案、法律原則專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