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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兩代分別實行了哪些稅收政策?

1。壹個鞭法:明朝張實行的賦稅制度1581。把田賦、徭役、雜工結合起來,折算成銀子,在田上分攤,按人、田數收稅。壹條鞭法減輕了農民的負擔,開始用白銀收稅,帶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2。傳丁入穆:清康熙五十壹年,清政府規定康熙五十年人口數為定數,然後“繁殖人口,永不加人”。雍正實行坦丁入畝,將田賦和丁役合二為壹,征收統壹丁銀。將土地平攤成畝減輕人民負擔,取消人頭稅,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促進人口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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