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洪武三年到永樂十五年的五十年間,我從洪洞的大槐樹移民了十八次。他們搬到了北京、河北、河南、山東、安徽、江蘇、湖北、廣西、陜西、甘肅和寧夏。明政府知道不可能通過哄騙來完成如此大規模的搬遷活動。後來政府制定了法律,規定:三口之家壹個,六口之家兩個,八口之家三個。還規定同姓同宗的人不得遷居異地,不得改姓。就這樣,壹批批移民背井離鄉,來到中原和華東。他們在異鄉開始了艱苦的創業工作。憑著老槐樹不屈的韌性,它們生根、發芽、開花、結果。很快壹片新的藍天豎立起來。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距遷民已有二十年,全國土地總量急劇增加,從洪武十四年的360萬公頃增加到850萬公頃。每年國庫糧食是元的兩倍多。毫無疑問,大移民給明朝社會帶來了經濟發展和繁榮。它合理分配了人口的生存空間,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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