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零售店必須嚴格按照《關於明碼標價商品的規定》明碼標價,以低於煙草專賣局規定的零售價1000元/200件銷售。嚴禁競價超過100元/包或以其他方式實際銷售超過100元/包,每包卷煙零售價格不得高於1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