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是憲法賦予不了這樣的權利的。
如果強行乞討(拉人要求別人給錢),就會擾亂公共秩序,處以行政拘留。
正常人要是裝殘疾,求求。構成詐騙公私財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正常人通過欺騙編造故事來博取大眾的同情,3000以上就構成了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如果壹個正常人不動聲色地端著碗,或者講了壹個真實的故事(不存在欺詐因素),公眾基於同情給他錢。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