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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的默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為的默示形式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只有在法律明確規定行為人以默示方式表示意思的情況下,例如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的表示。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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