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去律師辦公室問話比網上問要好,因為妳可以把所有的資料都拿給律師看,再加上詢問妳的情況。缺點是很多律所需要咨詢費,妳能拿到錢。
3.律師確實能拿到錢,但案件當事人都怕輸官司,想贏,以為律師能有優勢,這是當事人普遍的心理作用。
4.另外,很多人從來沒有提起過訴訟,覺得害怕。他們不知道在法庭上說什麽和程序,所以他們使用律師。
總之,打官司費時、費力、費錢,對於非常迷茫、無助的當事人來說,是壹個勉強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