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供水、供電設施維護的是供水、供電單位部門。水和電的提供者是供水公司和供電局。供水公司、供電局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收取相關費用,但應自行承擔設施維護。
法律客觀性: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壹條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設施、設備的維護和養護。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需要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