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刑法》第三款規定:“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它通常被稱為無限制防禦。
2.法國刑法1791第六條規定:“為了保衛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而殺人,不構成犯罪。"
3.印度刑法典第100條的規定。
4.《西班牙刑法》第8條第6款
綜上所述,從當今世界各國的刑事立法來看,雖然幾乎很難找到完全以無限防衛來界定正當防衛的情況,但壹般都是以有限防衛來界定。但特定情況下發生的防衛行為,賦予了行為人無限防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