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民事訴訟都必須調解,調解不是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序。糾紛解決方式的多元化是我國民事糾紛解決方式的特點。人民調解只是解決糾紛的壹種方式,屬於社會調解的壹種。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