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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構成嫖娼?

下列賣淫行為可能構成犯罪:

1,賣淫者為幼女(14周歲以下)且明知故犯,可能構成強奸罪;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可能構成故意傳播性病罪。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6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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