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男女相親後,訂婚花了4萬多,然後男方拒絕了。男方可以要彩禮錢嗎?

男女相親後,訂婚花了4萬多,然後男方拒絕了。男方可以要彩禮錢嗎?

如果沒有登記住在壹起,因為男方毀約,可以酌情返還,已經花的不用返還。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婚前支付,給支付方造成困難。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上一篇:法官調解墓地占用耕地是什麽套路?
  • 下一篇:南通三建是哪裏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