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權人應承擔意外骨折的賠償。本案屬於侵權,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承擔舉證責任,然後由法官根據舉證責任和法律規定判斷責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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