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算。下列各項不應計算建築面積:1,與建築物不相連的建築部分;2、騎樓、臨街地面開放的公共空間和建築出入口;3、舞臺和後臺懸掛幕布和布景天橋、平臺等。;4.露臺、室外遊泳池、花架、屋頂水箱和裝飾結構構件;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進料平臺、安裝箱和罐平臺;6.選用主體結構外的支腿、墻柱、垛、臺階、墻面抹灰、裝飾面、貼磚面層、裝飾幕墻、架子(箱)、室外空調的構件和附件,寬度小於2.10m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為兩層及以上的雨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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