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3)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或者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