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應當配備與用電負荷相適應的安全供電設施,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安裝規範的要求。農貿市場室內外電線以暗線敷設為主,電纜絕緣和護套應低煙、低毒、阻燃;農貿市場室內外電線裸露時,應通過金屬管敷設。農貿市場的攤位上方和主要通道、購物通道應按有關規定配備照明燈具;安全疏散出入口處應設置應急照明,應急照明應采用蓄電池供電系統;應急照明時間不小於30分鐘,照度不小於5lux。農貿市場交易大廳的照明照度標準不應低於200lx;展位照明照度標準不應低於200lux,光源應高於桌面1.50 m ~ 2.00 m。特殊區域的照明可以根據需求適當增加燈光的垂直照度值。農貿市場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為:電流值≤9W/_,目標值≤8W/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