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條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罪觸犯法律。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子彈、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子彈、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