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的行為人,以虐待罪論處,壹般會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是指對與* *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進行身體和精神上的摧殘和折磨,往往采用打罵、禁閉、捆綁、凍餓、有病不予治療、強迫過度體力勞動等手段。,而且情節惡劣。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0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