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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行為和實際行為

法律分析:約定民事法律行為是雙方意思表示壹致即可成立的行為,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重要要件;實際行為是指除當事人約定外,只有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實際民事法律行為因其及物性特征也被稱為實質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四條*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壹致成立,也可以單方成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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