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