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少於七天。拍賣公告是拍賣人在拍賣前壹段時間向社會發布的法律文件,告知拍賣的時間、地點、規則和拍賣物品,並號召競買人競買。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拍賣法都規定,拍賣物品時應事先發布拍賣公告,以便人們及時了解和選擇要拍賣的物品。拍賣公告的提前時間壹般在壹周左右,有的只有兩天。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壹個國家拍賣行業的發達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四十五條拍賣人應當在拍賣日前七日發布拍賣公告。
第四十六條拍賣公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拍賣的時間和地點;(二)拍賣標的;(三)拍賣標的展示的時間和地點;(四)申辦手續;(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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