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壹條為了防治環境噪聲汙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汙染,是指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第三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環境噪聲汙染的防治。自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噪聲危害防治不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