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判後答疑實施細則。
第壹條根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2)83號《關於釋疑釋惑的意見》,為進壹步落實司法為民措施,減少訴訟當事人的申訴和上訪,同時增強法官的責任意識,提高法院裁判文書的公信力,結合我院審判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判決後答疑適用於本院已經判決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案件(已進入復查、再審程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