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判是由法官撰寫的具有較強法律性質的專業文書,是法院依據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的法律文書。因此,判決書的語言必須是規範的法律語言,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法語”。司法審判不同於道德評價或壹般的社會評論,法官在司法判決中要運用專業知識闡述法律概念和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