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帶領峨眉山支部被民革中央評為全國先進支部;
2005年被民革中央評為全國社會服務先進個人。
2006年、2009年被樂山市司法局、樂山市律師協會評為樂山市優秀律師。
2006年被民革四川省委評為社會服務先進個人。
2010被民革中央評為全國基層工作先進個人。
2011被推薦為中央統戰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評選表彰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貢獻”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