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試點的批復》,國務院同意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開展內地居民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跨省試點,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陜西省Xi開展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試點。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