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退款後2年內只能繼續申請;
2.取消提取公積金資格;
3.在騙取公積金過程中偽造虛假材料,如房屋買賣合同、結婚證等。,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壹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扣押、銷毀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