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機關在評定貧困戶時存在不合理行為,可以向當地政府扶貧部門反映情況,或者直接向縣政府投訴。如果因為經濟困難需要請律師代理,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客觀性: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第壹款: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辦理下列事項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