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是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正式工作人員,以及依法被授予行政執法權或者受委托行使行政執法權的其他組織。
2、通過省政府法制辦組織的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考試。
3.通過相關省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法律知識考試,並考核合格(應出具省級行政區域主要行政部門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