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相關法律包括企業破產法和公司法。只有清算義務人、債權人和債務人可以申請破產。債務人申請破產的條件是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法律客觀性: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的情形或者明顯喪失償債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進行重整。
《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