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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是什麽意思?有什麽法律依據嗎?

企業破產清算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接管企業,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處理和分配。

破產清算的原因

1.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引起的清算。

2.因政府命令解散公司而導致的清算。主要是公司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公司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導致社會管理秩序受到嚴重破壞。

3.公司破產引起的清算。

破產清算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予以解散:

(壹)法人章程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法人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登記證書,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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