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北京市戶籍審批工作規範
農業戶口或農業戶口等外省市無業夫妻在北京避難,入非農業戶口;
(1)驗收條件
1.申請人45歲,結婚10年;
2.申請人年齡在46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結婚滿5年;年滿55周歲的申請人,結婚應滿2年;
3.隨行子女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相關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未婚無業(獨生子女指原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4.避難的人不是農業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