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發生事故的報告,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質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交通警察進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交通警察不得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