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受理和處理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任免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監督仲裁活動。
申請人為職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簽署並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委托事項,並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被申請人的工商註冊信息。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壹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