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糾紛,需要確認權利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