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塗標誌圖案,並安裝報警裝置和標誌燈。其他機動車不得噴塗、安裝或者使用專用於或者類似於上述車輛的標誌圖案、警報器或者標誌燈具。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公路監督檢查專用車輛應當按照公路法的規定配備統壹的標誌和示警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