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條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地震、臺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現象,以及戰爭等社會現象。特大洪水是壹種突發性自然災害事件,是不可預測、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屬於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冰雹、火災、風暴、暴風雪、海嘯等;(2)政府行為,如征收和征用;(3)非正常的社會事件,如罷工、暴動和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