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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單位拒絕上班會有什麽後果嗎?

1.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給員工壹份復印件。《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2.如果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不上班,說明合同沒有履行。壹般不會有什麽後果,也不存在違約金的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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