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報價雙方的簽字只能表明其對價格的認可,而由於合同的其他要素如數量等沒有約定,不能視為正式合同。嚴格地說,報價只是要約邀請。如果雙方的購銷合同或訂單中明確約定價格以報價為準,則報價可以成為合同的壹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壹條。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並且要求有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壹方當事人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自另壹方當事人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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