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前兩天給前女友送了壹部七千多的手機。她簽收了,沒說要回復我。其實我就是想簡單壹點。

前兩天給前女友送了壹部七千多的手機。她簽收了,沒說要回復我。其實我就是想簡單壹點。

情況和分析:

壹個是幻想禮物能挽回前女友,壹個是“誰不想白要”。現在樓主的幻想破滅了,心疼花了那麽多錢,想回來。但礙於面子,我不好意思開口。

從法律上講,房東是可以要回手機的,因為這是附條件贈與,也就是以對方復合為前提的贈與。不過比較麻煩,畢竟對方也可以理解為房東的“善意禮物”。

建議:

直接聯系對方,協商拿回手機。先解釋壹下是“誤送”還是“為了復合的誠意”。如果對方不願意,可以保留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然,如果樓主真的想復合,不妨打個電話或者發個信息表白壹下。可能對方在等樓主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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