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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財產已經沒有了。新物業是否要承擔舊物業免物業費的承諾?

需要承受。

提前交物業費顯然對業主極其不公平,預付的部分因為物業公司變更需要自己收回。《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公司變更時,新老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當然,物業費屬於交接義務的內容。即使新物業公司與業主約定由業主自行向舊物業公司索賠,也不能免除其法定交接義務。該格式條款的內容極不公平,違背了社會公眾的利益,屬於無效條款。因此,業主預先支付給老物業公司的物業費,可以從新物業公司的物業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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