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交易罪是壹種暴力犯罪。1)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買賣商品,或者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2)本罪的客體是正常的市場商品交易秩序和交易對方的合法權益。3)客觀上講,是以暴力或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接受服務的行為。主體是商品和服務的需求者或提供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的手段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