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報收購的房地產項目必須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
3.收購方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內資企業法人。
4.購房人必須具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5.收購方必須已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完成項目信息登記和預披露。
6.收購方必須已獲得北京SASAC關於收購目標企業國有產權的批準文件。
7.目標企業必須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8、收購目標企業必須已完成在建項目的規劃、建設、確認等審批手續。
9.目標企業必須已經取得被收購項目的房屋面積成果表。
10.目標企業必須已完成被收購項目的銷售、招商、物業管理等所有前期工作。
11.被收購項目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對外銷售、招商引資、物業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