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