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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民事權益的行為包括

法律主觀性: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民法典》的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990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隱私權。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991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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