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侵權行為的客體是什麽?

侵權行為的客體是什麽?

法律分析:侵害的客體是被侵害的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撫養權、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除了以上12種侵權行為,還有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990條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

  • 上一篇:妳好,我報考的是西南政法,刑法338。我想調整壹下。有什麽建議嗎?哪個學校比較適合?
  • 下一篇:鄭娟什麽時候得到了世界上的公平?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