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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親屬和家庭成員?

根據法律規定,親屬是指配偶、血親、公婆;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家庭成員是指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近親屬。三種類型之間有交叉和重疊,但也有區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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