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色。(1)的立法指導思想表現為模仿外國資本主義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國封建法律傳統,既主張“兼顧各國法律”,又強調“不觸犯中國幾千年流傳下來的倫理道德和風俗習慣”。(2)內容是封建專制傳統和西方資本主義法律最新成果的混合體。(3)在形式上,以區分法律部門、實體法和程序法為特征,形成了現代法律制度的雛形。(4)立法程序表明沒有真正的民主形式,當然不能反映人民的要求和願望。
2.影響和評估。(1)清末修律導致中國法制解體。中國近代法律走上了壹條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2)清末修律奠定了中國法律近代化的基礎。(3)清末修律,引進和傳播了近代西方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4)清末修律客觀上有助於推動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和教育制度的現代化。